建设工程纠纷需要鉴定的情况如下;
1、发包人认为已经竣工的工程质量不合格,双方争议的;
2、承包人认为发包人提供的材料设备不符合强制性标准的;
3、合同终止或者解除后,承发包双方对已经完成的质量是否合格及造价多少有争议的;
4、认为对方对工程质量不合格,否认己方责任的;
5、发包方擅自使用,又以地基或主体出现质量问题有争议的;
6、因设计变更导致工程量或者质量标准发生变化,对该部分工程价款不能协商一致的;
7、竣工验收不合格,返修后是否合格有争议的;
8、约定可变价款,工程造价不能协商一致的;
9、停工、窝工、返工、延误或人工费、机械费约定不明并不能协商一致的;
建设工程竣工但未验收,承包人要求发包人支付工程款,发包人对工程质量提出异议并进行鉴定的,法院能否支持;
如验收合格,能否申请对质量进行鉴定?
工程未经验收,工程质量是否合格处于不确定状态,法院对建设单位的鉴定要求申请应予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