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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民事诉讼法及解释相关证据规定
作者:北京建筑律师 分类:
北京建筑工程纠纷律师上诉二审案例
时间:2020/10/19 11:30:29 浏览:209次
《【案例】民事诉讼法及解释相关证据规定》由建筑工程律师网为您提供,特为您编辑《【案例】民事诉讼法及解释相关证据规定》,希望能为您提供帮助!
民事诉讼法及解释相关证据规定
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中,主要是看证据是否准备的充分。民事诉讼法规定的证据啊一般包括,当事人的陈述书证物证视听资料,电子数据证人证言鉴定意见,勘验笔录共八种,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根据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证据,有责任提供证据,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或者人民法院认为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因为法院应当调查收集,人民法院应当按照法定的程序,全面地,客观地审查核实证据,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应当及时提供证据,人民法院根据当事人的主张和案件审理情况,确定当事人应当提供的证据及其现当事人在该期限内提供证据,确有困难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延长期限,法院根据申请适当延长预期提供证据的,应当说明理由,拒不说明理由或者理由不成立的,可以不予采纳或者采纳该证据,但应当给予训诫罚款,人民法院收到当事人提交的证据材料,应当出具收据写明证据名称页数,分数原件或者复印件以及收到的时间等,并由经办人员签名或者盖章,法院有权对有关单位和个人进行调查取证,有关单位和个人不得拒绝,法院对有关单位和个人提出的证明文件,应当辨别真伪,审查期效率,证据应当在法庭上出示,并由当事人互相质证,对设计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证据应当保密,不得在公开开庭时进行质证,经过法定程序,公证证明的法律事实和文书,人民法院应当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但有相反证据,足以推翻公证证明的除外,人民法院对视听资料应当辨别真伪,并结合本案的其他证据审查确定能否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凡是知道案件情况的单位和个人都有义务出庭作证,有关单位的负责人应当支持证人作证,能正确表达意思的人,不能作证,经人民法院通知,证人应当出庭作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人民法院许可,可以通过书面证言听传输技术或者试听资料等方式作证。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证据的组织,是代理案件律师的最重要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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